哪些作品可以进行版权保护呢?

发布时间:2020-04-26 14:09:47 来源:

  版权登记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那么哪些作品可以进行申请版权保护呢?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  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规定的可申请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:

  1、文字作品,如小说、散文、杂文、诗歌等;

  2、口述作品,即兴的演说、授课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;

  3、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
  4、美术、建筑作品;

  5、摄影作品;

  6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
  7、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
  8、计算机软件,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;

  9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
  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,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。

  除此之外,版权保护还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等的许可、转让,在申请科技、文化成果,转让和拍卖,申请质押贷款等方面发挥“无形资产”的作用,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。

 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可以进行版权保护的作品,希望可以帮到大家!